精品学习网为将要参加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搜集整理了“银行从业公共基础第十章第4节互相尊重”的内容,希望这篇文章在考生们备战的时候能够提供有用的知识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银行从业公共基础第十章第4节互相尊重
银行业从业人员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不得发表贬低、诋毁、损害同业人员及同业人员所在机构声誉的言论.不得捏造、传播有关同业人员及同业人员所在机构的谣言.或对同业人员进行侮辱、恐吓和诽谤。
银行业同业机构之间,银行业同业人员之间既有竞争,又有合作。银行业同业人员之间应当相互尊重,共同维护银行业良好的形象和声誉。
在公众聚集场合、新闻媒体发表旨在贬低、诋毁、损害同业人员及同业人员所在机构声誉的言论,故意对竞争对手进行打击和攻讦,会损害对方在公众中的形象和声誉,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后果严重时,甚至构成违法或犯罪行为。
银行业从业人员不得捏造虚假事实,故意传播有关同业人员及同业人员所在机构的谣言,中伤同业人员或同业人员所在机构,制造公众对同业人员或同业人员所在机构的不信任甚至反感情绪,影响其业务的正常开展。捏造、传播谣言后果严重时,会构成诽谤罪。
银行业从业人员也不得对同业人员进行恶意的言辞或人身侮辱,不得对同业人员当面或以电话、邮件等形式进行威胁、恐吓,扰乱同业人员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
银行业从业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不仅会给同业和同业人员带来危害,同时也极有可能影响所在机构声誉,给所在机构带来声誉损失或法律纠纷。
想要参加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通过阅读“银行从业公共基础第十章第4节互相尊重”一文,相信对该知识点已经有了深入的了解,小编祝愿考生们能够积极备考,祝各位考试顺利!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