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发展和现状
个人理财业务最早在美国兴起,并且首先在美国发展成熟,其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1)个人理财业务萌芽时期:20世纪30年代到60年代
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个阶段对个人理财业务的概念尚未明确界定,个人理财业务主要是为保险产品和基金产品的销售服务。因此,这一时期没有出现完全独立意义上的个人理财业务,它的主要特征是:个人金融服务的重心都放在了共同基金和
保险产品的销售上,专门雇用理财人员或金融企业为客户做一个全面的理财规划服务的观念还未形成。
(2)个人理财业务形成与发展时期:20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
1969年12月,在芝加哥,13位来自金融服务部门的实务工作者和一位作家聚在一起商讨创立一种产业,其后被命名为理财业。
事实上,在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初期,个人理财业务的主要内容就是合理避税、提供年金系列产品、参与有限合伙(即投资者投资合伙企业但只承担有限责任)以及投资于硬资产(如黄金、白银等贵金属等)。
(3)个人理财业务成熟时期:20世纪90年代
个人理财业务在这一时期的繁荣可以归因于良好的经济态势以及不断高涨的证券价格。伴随着金融市场的国际化、金融产品的不断丰富和发展,这一时期的个人理财业务不仅开始广泛使用衍生金融产品,而且将信托业务、保险业务以及基金业务等相互结合,从而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理财专业机构的出现和定位以及高校对理财专业的重视标志着个人理财业务开始向专业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