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法:资源税的课税数量要点概括及实例讲解

2012-03-27 14:38:20 字体放大:  

资源税的课税数量

一、资源税课税数量确定的一般规定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非生产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二、资源税课税数量确定的特殊规定

1.课税数量的折算

2.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3.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课税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课税数量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

单项选择题

◎某锰矿开采企业2009年6月计划开采锰矿石6000吨,实际开采6200吨,计划销售5500吨,实际销售5800吨,则当月资源税课税数量为()。

A.5500吨

B.5800吨

C.6000吨

D.6200吨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资源税的课税数量。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产品并销售,以销售数量为资源税的课税数量。

◎某锰矿开采企业2011年6月计划开采锰矿石6000吨,实际开采6200吨,计划销售5500吨,实际销售5800吨,则当月资源税课税数量为()。

A.5500吨

B.5800吨

C.6000吨

D.6200吨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资源税的课税数量。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产品并销售,以销售数量为资源税的课税数量。

判断题

◎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正确答案:对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资源税的课税数量。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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