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精品学习网为广大参加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搜集整理了“201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高频考点: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希望这篇文章能够为广大考生的复习备战提供有用的知识,具体内容如下:
【考情分析】
考频:★★★
2008年、2012年多选,2011年判断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1)合同:以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解释1】以凭证上的“金额”、“费用”作为计税依据的,应当“全额”计税,不得作任何扣除。
【解释2】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应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经济事项的同一凭证,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2)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3)不记载金额的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专利证、商标注册证、土地使用证)和辅助性账簿(企业的日记账簿、各种明细分类账簿),以凭证或账簿件数作为计税依据。(2011年判断题)
【多选题】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以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印花税的有()。(2008年)
A.产权转移书据
B.借款合同
C.财产租赁合同
D.工商营业执照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BC:产权转移书据、财产租赁合同、借款合同以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2)选项D:工商营业执照以凭证件数作为计税依据。
经过精品学习网的细心搜集和整理,关于“201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高频考点:印花税的计税依据”的内容已经完整呈现给大家,小编祝愿各位考生经过学习能够取得优异的成绩。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