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考试重点:销售退回的处理”,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参加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
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销售退回,应分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尚未确认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将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全额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
2.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除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的,应同时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
多项选择题
◎甲企业2011年12月10日收到乙公司因质量问题而退回的商品5件,每件商品成本为200元。该批商品系甲公司2011年9月13日出售给乙公司,每件商品售价为2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货款尚未收到,甲公司已于2011年9月13日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乙公司提出的退货要求符合销售合同约定,甲公司同意退货。假定发生的销售折让允许扣减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甲公司应在验收退货入库时做的会计处理为( )。
A.借记“库存商品”1 000,贷记“主营业务成本”1 000
B.借记“主营业务收入”2 000,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贷记“应收账款”2 340
C.借记“库存商品”1 000,贷记“发出商品”1 000
D.借记“应收账款”340,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属于已确认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应在发生退回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同时,因发生的销售折让允许扣减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所以还应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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