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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负债
负债相对于资产要简单,但是比较杂乱,一方面要知道短期借款的问题;另外一方面要重点把握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这部分内容与我们过去所学的内容有比较大的差别。除此之外,还有就是应交税费,虽然没有太大的变化,但是这部分内容很多东西都与它有密切的联系。像存货、收入问题,都与税费(口误:税金)有着密切的关系。应交税费内容在考题中一定会涉及,很大可能与其它的内容结合在一起出现。像应付利息、应付股利等这些流动负债,内容比较杂乱。长期负债几个大块比较复杂,对于长期负债的要求并不高,知道相应的主要内容就可以了。
负债是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实义务。
第一节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或者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应予以清偿、或者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负债。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等。
一、短期借款
【关键注意利息费用,当然也要知道什么是短期借款,以及短期借款取得和归还的核算。】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在会计核算上,企业要及时如实地反映短期借款的借入、利息的发生和本金及利息的偿还情况。对于这部分而言,综合性的掌握是必须的,并且在综合题相关组合提问中经常是连续性的计算,错一步步步错,这就要求在计算的过程中非常仔细和熟练。在平时做练习过程中实现无差错训练,即使错也要错的明白及时弥补学习中的不足。】
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短期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短期借款”。归还时,借记“短期借款”,贷记“银行存款”。
在实际工作中,银行一般于每季度末收取短期借款利息,为此,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一般采用月末预提的方式进行核算。
例如,1月1日借来的短期借款,3月31号偿还本金和利息,假如不是3个月到期而是半年,3月31日时,虽然不需要归还本金但是要支付利息,3月31日支付一次利息,6月30日再支付一次利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每月月末要预提借款利息。特别注意:今年新的会计准则中,取消了“预提费用”账户。
1月31日的时候,预提借款利息,直接计入“应付利息”账户。(没有“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账户)。这时应该借记“财务费用”,贷记“应付利息”。
如果3月31日即归还借款又支付利息。
借:短期借款
应付利息(3个月的利息或者2个月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1)如果3月份的时候,没有像1、2月那样单独的预提借款利息,这时的“应付利息”就是前面两个月的。
①3月份时,支付利息和本金一起归还。
借:短期借款
应付利息(前2个月的利息)
财务费用(第3个月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②如果3月份时,借款没有到期,而是6月底到期,3月份只是支付第一季度的借款利息。
借:应付利息(1、2月的利息)
财务费用(第3个月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2)如果3月份也预提了一次借款利息,这时的应付利息就是三个月的。
借:应付利息(3个月的)
贷:银行存款
二、应付票据
【票据注意带息的和贴现等会计分录并要求计算准确,拿到基础分才是通过考试的决定因素。】
按照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汇票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如果是委托银行承兑的,要支付给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应当计入“财务费用”。
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借记“材料采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付票据”。票据到期时,把票款转出去。
注意:如果商业承兑汇票是带息的,借记“财务费用”,贷记“应付票据”。“应付票据”的贷方即反映票据的面值,又反映预提的利息。等到票据到期时,没有支付款项,要将“应付票据”转入“应付账款”,借记“应付票据”,贷记“应付账款”。
如果是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企业没钱支付,银行也会垫付划拨给持票人,银行视为企业的一项短期借款,并且加收罚息。这时借记“应付票据”,贷记“短期借款”。
三、应付和预收款项
(一)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应付账款,一般应在与所购买物资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或者所购买的劳务已经接受时确认。
(1)材料已运到并验收入库,发票账单已经收到,款项尚未支付。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