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考点串讲:劳动合同解除

2012-08-29 17:37:18 字体放大:  

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陆续进行中,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也都进入了紧张的复习当中,为了帮助考生复习,精品学习网特搜集整理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初级经济法》考试重点,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解除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含义(熟悉)

劳动合同解除: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

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

(二)协商解除(意定解除)——必须协商一致

1.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由劳动者主动辞职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法定解除(掌握)

法定解除:不需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劳动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由单方提前终止。法定解除又可分为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和劳动者的单方解除。

1.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