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为你整理了2013年辽宁省铁岭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程序如下:
根据《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辽财会〔2013〕403号)规定。
持证人员应妥善保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遗失、毁损,应及时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补发证书。
一、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的,应在《铁岭日报》或《铁岭会计信息网》上声明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作废,10日后持下列材料申请补发。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在相关媒体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此表到当地会计管理部门领取;
4.有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二、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损毁的,应持下列材料申请补发。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损毁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整理的2013年辽宁省铁岭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程序的公告,查看更多请点击关注>>精品学习网会计证?xml:namesp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