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夏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一)初、中级资格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②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③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④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⑤ 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高级资格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满2年(2012年6月以前获取);
(2)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满5年(2009年6月以前获取);
(3)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满10年(2004年6月以前获取)。
具有大专学历的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请勾选“符合本省破格报考条件”选项,再进行后续报名流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直接按规定流程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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