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重点导读: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2013-03-06 17:23:16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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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内容导读

第一节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内容和特点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分为行政单位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两大体系,是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类似组织核算、反映和监督单位预算执行及各项业务活动的专业会计,是预算会计的组成部分。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组织系统

根据机构建制和经费领报关系,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

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特点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具有明显有别于企业会计的特点,主要包括:

第一,会计目标侧重于满足预算管理的需要,兼顾内部管理需要和其他信息需要。

第二,会计核算基础以收付实现制为主。

第三,会计要素分为五大类:即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第四,某些具体业务的会计核算不同于企业会计,主要如: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购入固定资产记录“双分录”等。

第五,会计报表较为简单,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资产负债表月报的平衡等式通常为“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

行政单位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虽然是两个不同的体系,但都属于预算会计的组成部分,会计要素分类和主要账务处理方法相同,会计报表种类及主要项目也相同。因此,为简化起见,下面以事业单位会计为例,介绍事业单位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以及会计报表。

第二节 资产和负债

一、资产

事业单位的资产是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其中,流动资产是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一)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等,按照实际收入和支出数额记账。

(二)应收及预付款项

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按照实际发生数额记账,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定期与债务人对账核实,及时清算、催收。

(三)存货

存货是事业单位在业务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或者为销售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包括材料、产成品等。其中,材料是事业单位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产成品是指事业单位生产并已验收入库产品的实际成本(从事劳务活动的单位,其劳务成果可视同产成品核算)。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以在购入时直接列作当期支出,不作为存货核算。

事业单位的存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账,发出存货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各种存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以及过时、变质、毁损等报废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

(四)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是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以货币资金的方式对外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记账。以实物或无形资产的方式对外投资,应当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记账。投资期内实际取得的利息、红利等各项投资收益,应当记入当期收入。转让债券取得的价款或者债券到期收回的本息与其账面成本的差额,应当记入当期收入。

事业单位购入国债,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到期兑付国债,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收到的国债本金,贷记“对外投资”科目,按收到的国债利息,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同时,按国债本金,借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五)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然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成本入账,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按照取得渠道的不同,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具体如下:

1.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调拨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照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事业单位购入、有偿调入固定资产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接受捐赠、盘盈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至少每年盘点一次。盘亏、毁损或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当相应减少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的账面余额,盘盈的固定资产,应当相应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的账面余额。固定资产毁损、报废、出售等处置过程中取得的收入扣除发生的支出后的净额,报经批准不需上缴的,列入专用基金中的修购基金。

(六)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事业单位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商誉等。事业单位购入的无形资产,应当以实际成本作为入账价值。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当以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作为入账价值。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应当予以合理摊销;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应当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将其成本予以一次性摊销。

二、负债

事业单位的负债是事业单位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项、应缴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项负债应当按实际发生数额记账。各种应付款项及应缴款项应当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一)借入款项

借入款项是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其核算特点在于:一般不预计利息支出,实际支付利息时,为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而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计入事业支出,为开展经营活动而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计入经营支出。

(二)应缴款项

应缴款项包括按财政部门规定应缴预算的资金(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财政专户款)、按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应交税金)等。

(三)应付及预收款项

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

第三节 净资产

事业单位的净资产是资产减去负债的差额,包括固定基金、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结余等。

一、固定基金

固定基金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所占用的基金。固定基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记账。增加固定基金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或有关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减少固定基金时,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或有关科目。

二、事业基金

事业基金是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分为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两部分内容。一般基金是事业单位滚存的结余资金,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从本单位当期未分配结余转入,二是从拨入专款结余中按规定留归本单位使用的金额转入。投资基金是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所占用的基金。投资基金应当按照时外投资账面余额的增减而发生相应的增减,两者金额应当相等。年度终了,事业单位应将当期未分配结余转入事业基金,借记“结余分配”等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三、专用基金

专用基金是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主要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以及住房基金等。

(一)修购基金

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变价收入转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支付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清理费用时,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职工福利基金

年终,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从当年结余计提职工福利基金时,借记“结余分配——提取专用基金”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科目。使用职工福利基金时,借记“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

四、结余

结余是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主要包括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

(一)事业结余

事业结余是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内除经营收支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

事业结余=(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拔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非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对附属单位补助)

期末结转时,将“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贷方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将“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销售税金(非经营业务)”、“对附属单位补助”等科目借方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年度终了,事业单位应当将当年实现的事业结余全数转入“结余分配”科目,结转后,“事业结余”科目无余额。

(二)经营结余

结余是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内各项经营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

经营结余=经营收入-(经营支出+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

期末结转时,将“经营收入”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经营结余”科目,将“经营支出”、“销售税金(经营业务)”等科目借方余额转入“经营结余”科目。年度终了,经营结余通常应当转入结余分配,但如为亏损,则不予结转。

(三)结余分配

事业单位当年实现的结余,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分配。结余分配的内容主要有两项一是有所得税交纳业务的事业单位计算应交所得税,二是事业单位计提专用基金。进行上述分配后,结存的当年未分配结余,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年度终了,将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转入“结余分配”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科目,贷记“结余分配”科目。有所得税缴纳业务的事业单位计算应交纳的所得税,借记“结余分配——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计算应提取的专用基金,借记“结余分配——提取专用基金”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科目。分配后,将未分配结余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第四节 收入和支出

一、收入

事业单位的收入是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等。在已经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地区,财政部门可以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向事业单位支付财政拨款。

事业单位的收入一般应当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即在实际收到款项时予以确认。对于取得的经营收入,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即在提供劳务或者发出商品,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予以确认。各项收入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记账。

二、支出

事业单位的支出是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包括拨出经费、拨出专款、专款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成本费用、销售税金、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等。

事业单位的支出一般应当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即在实际支出款项时予以确认,对于发生的经营支出,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在确认相关经营收入时结转对应的经营支出。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记账。事业单位从事各项业务活动发生的支出,应当正确予以归集,无法直接归集的,应当按标准和规定的比例在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中进行合理分摊。

第五节 会计报表一、会计报表的组成

事业单位会计报表是反映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其中:

1.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

2.收入支出表是反映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的收支结余及其分配情况的报表。

3.收入支出表的附表主要有事业支出明细表和经营支出明细表。

4.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了帮助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报表的有关项目等所作的解释。

二、会计报表的编制期间

会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年度决算)三种。

三、会计报表的编制要求

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要保证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会计报表必须经单位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审阅签章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四、资产负债表的编制

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月报通常按照“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的平衡公式设置。资产负债表年报按照“资产=负债+净资产”的平衡公式设置。

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的基本格式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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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收入支出表的编制

事业单位收入支出表由收入、支出和结余三部分内容组成,其等式为“收入-支出=结余”。

事业单位收入支出表的基本格式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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