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评定赵瑱等252位同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省属有关企业,中央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财会〔2010〕94号)规定,省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于2014年2月23-25日召开了评审会议。经评委会评审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赵瑱等252位同志具备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函》(皖人社函〔2014〕165号)批复,赵瑱等252位同志(名单附后)取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自2014年2月25日高评会评审通过之日算起。
安徽省财政厅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