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得本科学历后,担任国际商务师职务满3年;或取得专科学历后,担任国际商务师职务满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或在第4、5款中累计2项(次、篇):
1、公开出版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2、参加编写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生产操作规程的主要起草人;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管理工作者、优秀青年知识分子、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4、在省(部)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调研报告(独立撰写3000字以上)2篇;
5、获得区、县、局、总公司级经济或管理专业先进个人2次;
二、长期在经济管理岗位上工作,参与重大经济政策的研究、制定,在经济管理工作中有创新,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效果的骨干,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普通班毕业,担任国际商务师职务满8年,或担任其它中级职务满10年。
2、取得专科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并担任国际商务师职务满8年,或担任其它中级职务满10年。
3、1969年底前高中或中专毕业并参加工作的人员,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满30年,担任国际商务师职务满8年,或担任其它中级职务满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