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审师考试案例分析:浅谈集团公司内审

2014-10-31 11:23:22 字体放大:  

2014年内审师考试案例分析:浅谈集团公司内审

一、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职能

1.监督职能。

内部审计产生的根本动因是企业中存在的委托代理关系,内部审计人员是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接受委托人委托,对受托人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企业集团是由独立的法人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不仅每个成员企业内部存在股东大会与董事会、董事会与总经理等委托代理关系,母子公司之间也存在着多种委托代理关系。

对于企业集团中这种多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内部审计必须发挥其全面监督的职能。新颁布的《会计法》也强调要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且所指的内部会计监督已不同于原有的会计监督,而是更侧重于对会计实行监督的含义,从这层意义上讲,内部审计最能发挥对会计的监督作用。

2.控制职能。

企业集团作为多个法人企业的联合体,要保证目标一致,运行协调,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至关重要的。健全的内部控制一般应具备以下要素: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传递和监控。监控是内部控制的特殊构成要素,分为管理部门的监控和内部审计的监控。

与管理部门的监控相比,内部审计在整个企业内部监控活动中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内部审计机构是对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效果进行监督与评价,并向管理当局反馈这些信息及其他有关信息,为间接或直接纠正内部控制的偏差、促进内部控制的完善提供依据。因此,内部审计又是内部控制的特殊构成要素,是对内部控制实施的再控制。

3.服务职能。

内部审计人员熟悉管理当局各方面的方式程序和企业集团的整体状况,在进行评价与鉴证时,能迅速地找出缺陷,提出改进建议和具体措施。内部审计还可以通过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为管理当局的决策、计划、控制提供依据,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内部审计的服务职能。

二、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原则

1.独立性原则。独立性原则是企业集团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首要原则,是保证内部审计人员在企业集团中客观、公正地从事审计活动的先决条件。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外部审计人员执业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同,它是指内部审计人员与其审查的活动保持应有的独立,为审计人员完成委派的审计任务及取得预期的工作成果提供足够的保证。为确保内部审计的相对独立,集团中内部审计机构不能受总经理的领导。

2.权威性原则。强调内部审计权威性的意义在于:

①只有保证内部审计的权威性,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才能合理地保证内部审计的公正、客观。

②权威性和独立性的提高也为内部审计人员卓有成效地履行其职责,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提供了条件。

③只有保证内部审计的权威性,才能保证企业集团各管理部门对内部审计人员所提供的审计报告中的问题和建议给予合理、正确的分析及判断,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另外,内部审计机构的权威性与授权主体在企业集团中的组织地位密切相关。授权主体在集团中所处的层次越高,权威性也就越高。因此,集团中内部审计由监事会领导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其权威性。

3.系统性原则。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不仅要符合每个成员企业自身的需要,还要求符合整个企业集团协调管理的需要。因此,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应从整体出发,对其进行系统地规划,充分发挥其整体效应。

4.经济性原则。内部审计要对企业集团中各层次的管理当局提供咨询,使其经营过程得到改善,减少资产的浪费,充分挖掘企业经营管理的潜力,帮助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但是,内部审计为企业集团创造的这部分价值增值只有在大于设立较复杂的内部审计机构所需付出的人力、物力等成本费用时,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设置才满足了经济性原则,才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