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学习网为方便各位同学2013年价格鉴证师学习阶段已经开始,小编特此整理搜集了关于价格鉴证师考试相关知识,希望广大考生通过考前的日积月累,以此来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成功获得价格鉴证师。一、案例
一辆往返于省际的客车于2008年11月在我县境内与一辆货车相撞,导致车辆受损,致使该客车停运16天,法院委托对这16天的停运损失进行价格鉴定。
二、计算方法和过程
经查阅有关材料和仔细分析研究,决定采用市场法和成本法相结合进行价格鉴定。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及调查得知该车手续及各项费用缴纳齐全,工人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具体计算过程中需要用到以下数据,即:养路费、工人工资、客运代理费、车辆折旧、票价、座数、往返次数、车辆购置价格、附加税、油价、油耗、过路过桥费、路程、实载率(以上数据费用价格都是以天为单位计算)。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停运损失=直接投入损失+间接损失
直接投入损失=工人工资+养路费+客运代理费+车辆折旧
间接损失=纯收入
每天间接损失=每天纯收入=每天毛收入-(工人工资+养路费+客运代理费+车辆折旧+过路过桥费+油耗)
每天毛收入=(票价座数实载率)往返次数
每天停运损失=每天间接损失+每天直接投入损失=每天纯收入+(工人工资+养路费+客运代理费+车辆折旧)=每天毛收入-(过路过桥费+油耗)=(票价座数实载率)往返次数-(过路过桥费+油耗)
16天的停运损失=[(票价座数实载率)往返次数-(过路过桥费+油耗)] 16天
三、结论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及调查得知:票价为35元/座、座数为30座、实载率为60、每天往返次数为2次、过路过桥费为90元/天、油耗/天为390元。
16天的停运损失为124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