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鉴证师案例分析:影音设备价格鉴定

2013-03-19 14:19:24 字体放大:  

下面是由精品学习网小编为广大读者整理的关于2013年价格鉴证师考试相关材料,希望对读者朋友们有帮助。

影音设备价格鉴定

一、估价标的物

1.SONY牌彩色电视机(L34)1台;

2.JBL牌音箱(LX—800)1对;

3.雅马哈牌后置音箱(60)1对;

4.天龙牌卡拉OK机(500G)1台;

5.天龙牌功放机(2800G)1台。

二、估价目的

确定该套设备价值。

三、估价鉴定基准日期

1997年11月19日。

四、估价依据

1.京价(事)[1997]第229号文件;

2.现场勘验记录;

3.市场调查资料。

五、估价方法和过程

接受委托后,估价人员于1997年11月19日对上述物品进行实物勘验,因该套设备使用时间较短,因此按90%—95%确定其成新率。根据有关的价格法规,经实际调查,决定采用现行市价法进行计算。得出:

1.1台SONY牌彩色电视机(L34)价值9500元;

2.1对JBL牌音箱(LX—800)价值3300元;

3.1对雅马哈牌后置音箱(60)价值1800元;

4.1台天龙牌卡拉OK机(500G)价值2600元;

5.1台天龙牌功放机(2800G)价值6200元。

以上合计23400元。

六、估价结论

根据估价标的物的现实情况,采用现行市价法,评估得出该套音像设备价值23400元(贰万叁仟肆佰元整)。

范例解析:本例中的音像设备使用年限较短,保养一般,运行正常。按照其使用年限折旧、市场销售价格确定其全新购置价格,并结合其成新率计算得出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