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学习网为了方便参加2013年价格鉴定师考试的考生复习学习,特此整理了关于价格鉴证师考试相关知识,希望广大考生通过考前的日积月累,以此来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成功获得价格鉴证师。
价格鉴证与政府定价、司法公证的区别
价格鉴证与政府定价的区别:a法律效力的区别:政府定价具有强制性,价格鉴证本身没有强制性;b范围的区别:政府定价具有一般性、稳定性、长期性,价格鉴证具有时点性、个别性
价格鉴证与司法公证的区别:a司法公证只涉及民事纠纷,价格鉴证涉及民事、刑事、行政、经济案件;b司法公正一般发生在民事纠纷之前,目的是为了预防纠纷、减少纠纷,价格鉴证可能发生在事前,也可能发生在事后;c司法公证不直接解决纠纷,价格鉴证协助当事人解决价格争议。
价格鉴证的基本原则
工作原则:(了解)
(1)合法原则
(2)公平原则
(3)客观原则
(4)科学原则
专业原则(掌握):
1、替代原则:效用相近,价格相近
2、贡献原则:部分的价值取决于部分对整体的价值贡献
3、预期原则:标的的价格取决于未来的获利能力
4、最佳使用原则
5、鉴证时点原则
市场法的程序和优缺点
市场法的程序
(1)明确价格鉴证标的,详细考虑价格鉴证标的的特征
(2)进行公开市场调查,收集相同或相似的物品的市场基本信息资料,寻找参照物
(3)分析整理资料并验证资料的准确性,判断选择参照物
(4)将价格鉴证标的与参照物进行分析对比
(5)找出差异,计算出两者的差价,或指定两者的差异系数,鉴定、估算标的的价格
市场法的优点主要表现在:
(1)通俗易懂,且被国际上所公认,价格鉴证过程和结果直接体现市场的特征,在资料全面可靠的前提下,价格鉴证结论能反映市场现实价格,比较公正。
(2)适用范围比较广,适用于大多数穆族前提条件的各类物品、资产的价格鉴证。
(3)鉴证结果易于被各方面理解和接受
市场法的缺点
1、需要公开活跃的市场为基础,如果市场发育不充分,却受足够的可比资料,则难以应用
(2)应用范围受到限制,一般不适用于鉴证工资标准、在建工程、列入如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收费目录的价格,也不适用于专用机器、设备,大部分无形资产,以及受到地区、环境等严格限制的资产价格鉴证
4、运用市场法解决鉴证问题
例题:
采用市场法对某标的进行价格鉴证时,选取的参照物A的价格为8万元,其各项因素劣于鉴证标的,差异系数为0.01;参照物B的价格为7.7万元,其各项因素劣于鉴证标的,差异系数为0.03;参照物C的价格为8.2万元,其各项因素优于鉴证标的,差异系数为0.02.若选取三个参照物比准价格的平均值为价格鉴证的结果只,则鉴证标的的价格为多少万元。
以A为参照物:标的价格=8*(1+0.01)=8.08
以B为参照物:标的价格=7.7*(1+0.03)=7.93
以C为参照物:标的价格=8.2*(1-0.02)=8.04
平均: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