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北京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重点:税制要素

2012-08-06 17:19:51 字体放大:  

2012年北京经济师考试将于11月3日开始,考生也进入了紧张的复习之中,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复习,精品学习网特为考生朋友门准备了2012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记忆要点,希望对广大的考生朋友有所帮助!

税制要素与税收分类

u 考试大纲的知识点

1.税制要素: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加成和减免、违章处理等内容。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零税率和负税率的基本涵义。(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税率分类)

2.税收分类:按课税对象、按计税依据、按税收管理权限、按税负能否转嫁、按征税机关分类的方法和主要内容。

u 知识点讲解

1.税制要素

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主要有: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加成减免、违章处理等。

例12-5:(课后习题)税制要素包括( ABDE )。

A.纳税人 B.课税对象 C.利率

D.税率 E.违章处理

(1) 纳税人:是税法规定享有法定权利、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A.纳税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B.负税人: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C.纳税人和负税人可以是合一的,也可以是分离的,判断依据是税负是否转嫁。

(2)课税对象:亦称征收对象,是税法规定的课税的目的物,是课税的依据或根据。

A.课税对象是区别税种的主要标志,体现着不同税种课税的基本界限。

例12-6:(课后习题)体现着不同税种课税基本界限的是( B )。

A.纳税人 B.课税对象

C.税率 D.纳税环节

例12-7:(2009年)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是( C )。

A.纳税人 B.税率

C.课税对象 D.纳税环节

B.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我国的课税对象可以划分为:

l 流转额: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金额,分为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

l 所得额: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获得的纯利润和个人的收入;

l 财产额:纳税人占用财产的数量或价值;

l 其他:以上未包括的课税对象,如产量、数量、特定行为等。

根据课税对象的不同,可将我国的全部税种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和其他税类。

(3)税率:是税法规定的每一单位课税对象所应纳的税额的比例或标准。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税率是税收政策的中心环节。

例12-8:(课后习题)纳税政策的中心环节是( D )。

A.课税对象 B.纳税环节

C.纳税人 D.税率

例12-9:(课后习题)如果规定每吨啤酒征收多少元消费税,这种税率属于( D )。

A.比例税率 B.累进税率

C.累退税率 D.固定税率

例12-10:(2007年)我国对啤酒征收消费税采用的税率是( B )。

A.比例税率 B.定额税率

C.累进税率 D.平均税率

例12-11:(课后习题)被认为最具负担公平的税率制度是( C )。

A.比例税率 B.累退税率

C.累进税率 D.固定税率

全额累进税是随课税对象的增加,税率逐步提高,全部应税数额都适用于相应的最高等级的税率课税。超额累进税是把课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为若干级次,对每个级次部分分别规定相应的税率,并分别计算税额,各税额相加即为应征税款。

累进税方法下,世界各国多采用超额累进税。

B.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

边际税率是指在超额累进情况下,对计税基数各级次的增加部分所适用的税率,或者说是最后一个单位的税基所适应的税率。

平均税率,是全部税额与收入之间的比率,亦称平均负担率。

例12-12:(2010.68)在超额累进情况下,对计税基数各级次的增加部分所适用的税率是( C )。

A.平均税率 B.实际税率

C.边际税率 D.名义税率

C.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

名义税率是税法规定的税率,实际税率是税收的实际负担率。

例12-13:(课后习题)税法规定的税率是( A )。

A.名义税率 B.实际税率

C.平均税率 D.最低税率

D.零税率和负税率

零税率是以零表示的税率,是免税的一种形式。

负税率是指政府利用税收形式对所得额低于某一特定标准的家庭或个人予以补贴的比例。

(4)纳税环节:税法规定的一种商品或劳务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5)纳税期限: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最后时间限制。它是税收强制性、固定性在时间上的体现。

例12-14:(课后习题、2009年)纳税强制性、固定性在时间上的体现是( B )。

A.纳税环节 B.纳税期限

C.税收减免 D.课税对象

(6)加成和减免:

A.附加和加成都属于加重纳税人负担的措施。附加即附加税,正税之外附加征收。加成是加成征收的简称,是对特定纳税人的一种加税措施。

B.减免税:属于减轻纳税人负担的措施。减税就是减征部分税款;免税就是免交全部税款。减免税是为了发挥税收的鼓励作用或者照顾某些纳税人的特殊情况做出的税收优惠政策。

C.起征点和免征额:实质上都属于免税的特殊形式。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时应达到的一定数额。起征点的要求是课税对象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但达到起征点后全部课税对象都要征税。免征额,是指税法规定对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于征税的数额。免税额要求要求对有免征额规定的课税对象,只就其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如个人所得税。

D.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在国内各生产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的制度。现行规定:对增值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对消费税出口货物免税。

例12-15:(2009年)为提高出口货物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世界各国一般对本国实行( D )制度。

A.征收增值税 B.征收消费税

C.免征所得税 D.出口退税

附加、加成和减免税措施,体现了把税法严肃性与政策上必要灵活性有机结合的治税思想。

例12-16:(课后习题)下列选项中,体现了把税法严肃性与政策上必要灵活性有机结合的是( CDE )。

A.纳税环节 B.纳税期限 C.附加

D.加成 E.减免税

(7)违章处理

例12-17:(2010.94)关于税收要素的说法,正确的是( ABDE )。

A.课税对象体现不同税种课税的基本界线

B.累退税率是指随课税对象数额增加,税率反而逐级递减的税率

C.在不存在税负转嫁情况下,纳税人和负税人是分离的(合一的)

D.规定纳税期限,是税收强制性、固定性在时间上的体现

E.税收加成征收中,加一成等于加征正税税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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