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经济师中级辅导解析:违法扣押证件的法律责任

2012-12-13 09:52:34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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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2) 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或者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3)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例题:对于下列行为处理合法的有( )。

A. 违反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规定的行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B.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C.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且情节严重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D. 阻挠劳动者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E. 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答案解析】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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