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学习网小编为考生搜集整理了:2013年经中级济师考试:会计主体等信息,祝愿广大考生取得满意的成绩。
1、含义:
会计主体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是会计所服务的特定单位。作为会计主体,必须有独立的资金活动,独立的进行核算,可以独立编制财务报告。
2、作用:
明确界定会计主体,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前提,是为了把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与其他会计主体以及投资者的经济业务划分开。
3、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的关系
一般来说,法律主体必然是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可以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也可以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如会计主体可以是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企业内部独立的某个生产车间、可以作为费用报销单位的企业内部职能部门、由多个法人组成的企业集团、合伙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