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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的其他业务
含义与类型:
(一)含义:(又称表外业务、中间业务)
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其非利息收入的业务。
(二)类型
1、银行提供的各种担保业务;
2、贷款或投资的承诺业务;
3、创新金融工具;
4、利用银行的人力与技术设备等为客户提供的中介服务。
我国中间业务:
(一)适用于备案制的通常是无风险的传统中间业务(不形成或有资产、或有负债)
(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
1、结算业务
2、信息咨询与评估业务
3、代理业务
⑴概念:是指商业银行接受政府、企事业单位、其他银行或金融机构及居民个人的委托,贷委托人办理经双方议定的经济事务的业务。
⑵种类:代理收付款,代理发行、承销和兑付债券,代理保险,代理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保管业务。
4、信托租赁业务
委托人、受托人(商业银行)、受益人。运用资金、管理财产。
5、担保及类似的或有业务
⑴含义:是指商业银行承担保证责任,并有可能增加自身现实的资产或负债的业务。
⑵形式:由商业银行为客户开具各式保函,如担保见证、信用证、备用信用证、票据承兑、保理、福费廷、贷款出售、回购协议、信贷额度、票据发行便利等。
6、资产证券化
7、个人理财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