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重庆经济师考试《中级人力》讲义:年金的主要政策

2012-08-22 10:13:20 字体放大:  

2012年重庆经济师考试将于11月3日举行,考生也进入了紧张的复习中,为了让考生更有效率的复习,精品学习网特备搜素整理了2012年重庆经济师考试重点内容,希望对考生朋友们有所帮助!

现行企业年金的主要政策

1. (建立范围)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①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②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③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例题:符合( )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A.连续5年以上营利的企业

B.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C.大中型企业

D.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E.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答案解析】BDE

2. 建立企业年金的程序

①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②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③各类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应报送所在地区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

④中央所属大型企业应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⑤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方案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该方案即行生效。

3. 企业年金方案的内容

①参加人员范围。 ②资金筹集方式。 ③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方式。

④基金管理方式。 ⑤计发办法和支付方式。 ⑥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的条件。

⑦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 ⑧中止缴费的条件。 ⑨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⑩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

4. 企业年金的发放

①职工只有在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才可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

②出境定居人员,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③变动工作单位时,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

④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单位没有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⑤死亡,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5. 企业年金合同争议的处理

①因履行年金合同而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请仲裁或者诉讼;

②因订立或者履行年金方案发生而争议的,按国家有关集体合同争议处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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