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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财政收入
国债
(—)国债的基本含义
国债即国家债务,通常是指一国中央政府作为主体,依据有借有还的信用原则取得的资金来源,是一种有偿形式的、非经常性的财政收入。
国债作为一个财政范畴,在历史上出现比税收要晚些。其产生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经济方面,商品货币经济要发展到一定水平,社会存在比较充裕的闲置资金和比较健全的信用制度;二是在财政方面,国家财力不充裕,存在财政困难,有资金和经济上的需要。国债具有自愿性、有偿性和灵活性的特征。
与私债相比,国债由于有政府信用的担保、风险小,又被称之为“金边债券”。但人们对于国债低风险的信任是建立在债权国谨守财政货币约束、经济结构合理、经济健康增长,从而具备应债能力的基础之上。假如债权国政府失去自我约束、经济结构僵化、增长乏力,就会导致偿债风险加大,公债融资成本上升,并进而拖累经济增长。
(二)国债的种类
从国债的构成分类,国债可划分为各种不同的债务。
1.内债与外债
按国债发行地域不同,可将国债分为内债和外债。内债是指国内债务,它是政府向本国境内的自然人和法人举借的债务。外债是指国外债务,是政府向外国政府、国际金融机构和境外的自然人或法人举借的债务。举借国内债务不会因借债而增加国内资金的总量,举借国外债务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增加本国可支配的资金总量。
2.短期国债、中期国债和长期国债
按政府从借入债务到偿还债务的时间长短划分,可将国债分为短期国债、中期国债和长期国债。短期国债是指通常在1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务,最典型短期国债形式是国库券。中期国债是指1年以上10年以内的政府债务。长期国债是指期限通常在10年以上的政府债务。
3.固定利率国债与浮动利率国债
根据利率的变动情况可将国债分为固定利率国债与浮动利率国债。固定利率国债的利率在发行时就确定下来,不论今后物价如何变化也不再调整变动。浮动利率国债的利率可以根据物价指数或市场利息率的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4.上市(流通)国债与非上市(流通)国债
根据国债能否在证券市场流通可将国债分为上市(流通)国债和非上市(流通)国债。上市国债是指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自由买卖和转让的国债;不可上市国债是指不能在证券市场上流通转让,其持有者只能到期获得本金和利息的国债。一般情况下,能够上市流通的国债多为中短期国债,不能上市流通的国债多为长期国债。
5.货币国债与实物国债
根据国债债务本位的不同,可将国债分为货币国债与实物国债。货币国债是指以货币为债务本位发行的国债,政府举借的是货币,政府归还的也是货币,债权债务关系是以货币计量来表示的。现代世界各国发行的国债基本上都是货币国债。向本国发行的国债一般以本国货币计量,向外国发行的国债一般以外国货币计量。实物国债是以实物作为债务本位发行的国债。实物国债可以避免因货币贬值给债权人带来损失,一般是在存在高通货膨胀时采用。我国1950年发行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就属于实物国债。
(三)国债的政策功能
1.弥补财政赤字
财政赤字可以通过向中央银行借款、增税和发行国债等方式弥补。通过向中央银行借款弥补赤字会造成中央银行货币供给增加,诱发或加剧通货膨胀。税收是按税法规定征收的,如果通过提高税率或增加新税种弥补赤字,会对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且增加税收一般受立法程序制约,在政治上存在一定风险。比较而言,以发行国债方式弥补财政赤字对经济可能产生的副作用比较小,因为通过发行国债弥补赤字,其实质是将属于社会支配的资金在一定时期内让渡给国家使用,是社会资金使用权的单方面、暂时性转移;认购国债的资金基本上是社会资金运动中游离出来的闲置资金,一般不会导致通货膨胀。
2.筹集建设资金
现代社会中,以国债资金来扩大建设规模是发行国债的重要目的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承担起对外部性很强的大型公共物品投资的职能,而这种投资往往具有规模大、周期长等特点,如果单纯依靠税收手段是无法满足需要的。通过发行国债的方式可以筹集到用于这种建设的资金。
3.调节货币供应量和利率
国债是一种收入稳定、无风险或风险较低的投资工具,有“金边债券”之称。特别是短期国债,流动性强,被称为“有利息的钞票”。因此,在金融市场上,国债是作为最基础的金融资产出现的,是银行、证券机构、企业、个人和各种基金的投资对象。特别是短期国债的发行及买人和卖出,在不少国家成为中央银行调节货币供应量和调节利率的重要手段。
4.调控宏观经济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债已经成为国家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工具。如何使用通过发行国债筹集的资金、使用到哪些方面,对经济运行具有重要影响。如,通过适度举借债务,筹集建设资金,将社会上的闲置资金、消费资金引导到国家重点建设上来,可以调节社会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通过举借债务,增加财政投资,用于生产建设,将扩大社会的积累规模,改变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
(四)国债的负担与限度
既然国债是以主权国家政府为主体所借的债务,就存在一个负担问题。所谓国债负担,可以从四个方面来分析:
(1)认购者负担。国债作为认购者收入使用权的让渡,这种让渡虽是暂时的,但对认购者的行为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国债发行应考虑债权人的应债能力。
(2)债务人负担(政府负担)。债务不同于税收,它是有偿的,到期不仅要还本,还要付息,尽管政府借债时获得了经济收益,但偿债却体现为一种支出。借债的过程也就是国债负担的形成过程,所以,政府借债应考虑政府的偿债能力,量力而行。
(3)纳税人负担。不论国债资金的使用方向和使用效益如何,最终还要依赖税收来还债,成为纳税人的负担。因此,马克思说国债是一种延期的税收。尽管,现代政府普遍实行“以新债还1日债”的机制,虽然可以不需增加当前税收以偿还国债,但持续“以新债还旧债”,就会导致累积的债务余额增加。
(4)代际负担。在国债本息由当代人偿还的情况下,它就是当代人的债务负担。但是有些长期国债的偿债期较长,连年以新偾还旧债导致累积的债务余额越来越大,一代人所借的债务就会转化为下一代甚至下几代人的负担。特别是,如果国债资金运用不善,或者仅用于弥补财政赤字,留给后人的就只是净债务,严重影响后’代人的生产与生活。
正因为国债是一种负担,是负担就有限度,因而政府发行国债也有一个适度规模的问题,这就是国债的限度。衡量国债绝对规模有三个指标:一是国债余额,即历年累积债务的总规模;二是当年发行的国债总额;三是当年到期需还本付息的国债总额。
国债的限度是相对国民经济的应债能力(GDP)而言的。因此,考察一国国债的限度,主要还是要考察国债的相对规模。衡量国债相对规模有两大指标:
(1)国债负担率,又称国民经济承受能力,是指国债累计余额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这个指标着眼于国债存量,反映国家累积债务的总规模和整个国民经济对国债的承受能
力,是研究控制债务问题和防止出现债务危机的重要依据。一国的GDP值越大,自债负担率越小,则国债的发行空间越大。国际公认的国债负担率的警戒线为发达国家不超过60%,发展中国家不超过45%。
(2)债务依存度,即指当年的债务收入与财政支出的比例关系。我国这一指标的计算有两种口径,一是用当年债务收入额除以当年的全国财政支出额,即“全国财政的债务依存度”;另一个是用当年的债务收入额除以当年的中央财政支出,即“中央财政的债务依存度”。债务依存度反映了一个国家的财政支出有多少是依靠发行国债来实现的。当国债发行量过大,债务依存度过高时,表明财政支出过分依赖债务收入,财政处于脆弱状态,并对财政未来发展构成潜在的威胁。因为国债毕竟是一种有偿性收入,财政支出主要还是应依赖于税收,债务收入只能是一种补充性的收入。国际公认的债务依存度警戒线在15%~20%之间。此外,在“以旧债还新债”机制下,还有一个用来反映政府偿债能力的指标,即当年付息额占当年中央财政经常性收入的比重。
(五)李嘉图等价定理
国债和税收都是政府取得收入的手段。利用税收或国债为公共支出融资的经济效果有什么不同吗?李嘉图等价定理认为,在某些条件下,政府无论用债券还是税收筹资,其效果都是相同的或者等价的。从表面上看,税收筹资和以债券筹资并不相同,但是,政府的任何债券发行都体现着将来的偿还义务;而在将来偿还的时候,会导致未来更高的税收。如果人们意识到这一点,他们会把相当于未来额外税收的那部分财富积蓄起来,结果此时人们可支配的财富的数量与征税的情况一样。政府支出通过税收融资还是通过发行国债融资没有区别,即税收和债务等价。
李嘉图以筹集战争经费为例,最先表达了政府征税与举债在经济影响上是一样的思想。但李嘉图认为发行国债会助长政府的浪费心理,认为国债是有害的,反对发行国债。
但随着国家干预主义的兴起,大卫?李嘉图关于国债有害的观点逐渐被人们忘却,代之而起的是国债有益论的观点。主张发行国债的理由包括:国债可以弥补财政赤字;可以直接影响人们的消费与投资;可以为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提供更为广阔的回旋余地。特别
是在有效需求不足的条件下,国债是防止严重的经济萧条、实现充分就业、促进经济繁荣、增加国民收入的必要条件。这是因为,通过国债为财政支出融资,与税收融资相比,会带给债权人一种“财富有所增加的幻觉”,导致人们减少当期储蓄、增加消费,从而起到扩张社会总需求的效果。
(六)国债的制度
国债制度是国家为了管理国债的发行、偿还和交易,调节经济活动,以法律和政策形式所确立的一系列准则和规范。国债制度一般由发行制度、偿还制度和市场交易制度构成。
1.国债发行制度
国债发行制度是关于国债发行、企业和个人认购事项的原则与安排的规定。国债发行制度由国债发行条件和国债发行方式构成。
国债发行条件是政府以债券形式筹集资金时所申明的各项条款或规定,包括国债种类、发行日期、发行权限、发行对象、发行数额、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利息率、利息支付方式以及国债流动性和安全性等的规定。决定国债发行条件的关键是国债的发行方式。
国债发行方式主要有公募招标方式、承购包销方式、直接发售方式、“随买”方式。公募招标方式是一种在金融市场上通过公开投标、招标确定发行条件来进行国债推销的方式。这种方式下,债券发行对象是多数的投资者,而非少数的几个投资者。在多数投资者中谁是最终投资者,事先是不确定的。这种方式实际上是一种市场机制的发行方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适应性。承购包销方式是通过和一组银行或金融机构签订承销合同所体现的权利义务关系,实现国债销售任务的方式。我国国债承购包销方式有两个特点:一是发行人和承销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承销合同确立,在确定发行条件方面,发行人和承销人之间具有平等关系;二是承销人向投资人分销不出去的部分,由承销人自己认购,因此,一旦签订了承销合同,发行过程就算结束。直接发行方式是国债发行人亲自向投资者推销国债的方式。这种方式的特点是债券发行人直接与发行对象见面;有特定的发行对象,多为商业银行、储蓄银行、保险公司、养老基金、信托公司等,个人投资者不得以此方式认购国债;发行条件直接商定;自担发行风险。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可以降低举债成本,便于了解投资者的投资要求和投资意向;缺点是给发行单位带来相当大工作量。“随买”发行方式是政府债务管理者用来向小投资人发行不可上市国债的一种方式。自1981年我国恢复发行国债以来,发行方式经历了行政摊派、承购包销和投标发行三种发行方式,从具体的发行模式看,先后采取了单一行政摊派模式、单一承购包销模式和承销、招标双主导复合模式。
2.国债偿还制度
国债偿还制度是国家对国债偿还及与偿还相关的各个方面所作的规定。我国国债偿还方式主要有抽签分次偿还、到期一次偿还、转期偿还、提前偿还和市场购销法等。抽签分次偿还法是在国债偿还期内分年度确定一定的偿还比例,由政府按国债券号码抽签对号,如约偿还本息,直到偿还期结束,全部国债券中签偿清为止的方式。到期一次偿还法是政府对发行的国债实行到期后按票面额一次全部兑付本息的方法。转期偿还法是以新发行的国债来偿还原有到期国债本息的方法。提前偿还法是当政府发行的国债尚未到期,而所积累的资金已充分满足所需资金时,即可由政府提前偿还债务的方式。市场购销法是政府在市场上按照国债行市,适时购进国债,以此在该债券到期前逐步清偿的偿付方法。上述五种国债兑付方式中,对某种国债具体选择哪种方式,主要考虑的因素是能否减少财政支出,是否有利于调控货币供给量,是否有利于稳定国债行市,是否能保障持券人的投资利益等。
3.国债市场制度
国债市场制度是指以国债为交易对象而形成的供求关系的总和。根据国债交易层次,国债市场分为国债发行市场和国债流通市场。国债发行市场又称国债一级市场,主要参与者包括作为国债发行者的中央政府、发行中介机构和投资购买者。国债流通市场又称国债二级市场,是指已经发行的国债的交易场所,其基本职能是为国债投资者提供转让变现的机会。国债流通市场分为以集中交易形式运作的证券交易所、以分散交易形式运作的场外交易市场(包括柜台市场和店头市场)。
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的国债交易按国债成交订约和清算的期限划分,分为以下几种:
现货交易方式,是指国债买卖双方在谈妥一笔交易后(即成交时),马上办理交券付价交割手续的交易方式。它是证券交易中最古老的方式,也是国债交易中最普通、最常用的方式。
回购交易方式,是指债券持有人在卖出一笔债券的同时,与买方签订协议,承诺在约定期限后以约定价格购回同笔债券的交易方式。国债回购是由两笔国债买卖交易完成的,第一笔交易为即期交易,第二笔交易为远期交易。当第一笔交易发生时,债券持有人出售国债,资金持有人购买国债;当第二笔交易发生时,原购买方返售同笔国债,原出售方买回同笔国债,至此一笔完整的国债回购交易宣告完成。
期货交易方式,是指以国债期货合约为交易对象的交易方式。国债期货合约是买卖双方就将来某一特定时刻、按照某一特定价格,购买或出售某一特定数量的某一特定国债产品所做的承诺。这里“特定时刻”是国债期货的成交期限,“特定价格”是国债期货的成交价格,“特定数量”是国债期货的成交数量,“特定国债’’是标的国债。期限、价格、数量和标的国债,是国债期货合约中必不可少的四项基本要素。国债期货合约的特点有:期货合约交易与标的国债交割在时间上不一致;国债期货合约到期结算时按合约中的成交价格与标的国债到期时的现货价格之间的差价结算;合约中的标的国债是约定的一种“标准’’标的国债,不一定是现实中国债;期货合约交易与标的国债交易在空间上可以分离;期货合约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具有杠杆作用;期货合约市场流动性好。期货国债具有保值、投机和套利功能。
期权交易方式,是指交易双方为限制损失或保障利益而订约,同意在约定时间内按照协定价格买进或卖出契约中指定的债券,也可以放弃买进或卖出这种债券的交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