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内河高等级航道“十二五”建设在湖北、江苏、广西三地同时启动。“十二五”期间,全国内河水运建设总投资预计将超过2000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两倍;其中中央投资450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7倍。 内河水运是国家综合运输体系和水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运能大、占地少、能耗低、污染小、安全可靠等特点,是我国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截至2010年,全国内河航道通航里程12.4万公里,位居世界第一。
不过,我国内河水运的优势和潜力尚未充分发挥,存在高等级航道里程少,规模化、专业化港区不足,船舶船型标准化程度低,与铁路、公路等运输方式衔接不畅等问题。
2011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决定利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
交通运输部制定了内河水运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规划要求:一是到2015年,即“十二五”末,力争全国内河高等级航道达标里程比“十一五”末增加3000公里。二是港口吞吐能力增加13亿吨,并提高港区的规范化、规模化、现代化、专业化。三是船舶平均吨位提高67%。即从“十一五”末的全国内河船舶平均吨位450吨,提高到“十二五”末的船舶平均吨位800吨左右。四是单位运输成本较2010年降低10%。
目前,我国内河港口生产运营的码头泊位有2.6万个。鉴于岸线是不可再生资源,“十二五”期间交通运输部将加强港口规划实施监督,严格岸线使用审批,鼓励公共码头发展,提高岸线、土地等资源的利用效率。尤其在岸线审批上,真正做到“深水深用,浅水浅用”,真正实现港口资源的优化整合,以总体上满足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
此外,为推动内河水运建设,交通运输部还将加快推动《航道法》立法进程,完善省部际协调机制。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介绍:“目前在长江沿线,已经有比较完善的关于黄金(1429.90,-5.00,-0.35%)水道建设的部省际间的协调和协商机制,‘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完善和推进。”
为了构建绿色内河水运体系,交通运输部将严格执行和逐步提高船舶排放标准,鼓励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加速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低性能船舶。2013年1月1日起,禁止生活污水排放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客船、载货汽车滚装船和单壳油船、单壳化学品船进入三峡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