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经济师考试将于本周末11月1日举行。编辑预祝广大考生答题愉快,顺利通过考试。特此提醒各位考生注意以下考试事项:
一、考试时间
2011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2011年11月1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 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考试专业设置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人办发[2002]18号),经济开考专业为:工商管理、商业、财政税收
、旅游、农业、金融、保险、运输(含水路、公路、铁路、民航4个子专业)、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建筑等十二个专业,考试均为客
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作答
(四)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办证,
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性别、出生年月等信息。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
四、成绩发布及证书颁发
省职考办网站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通知。考试成绩一般在考后2个月左右发布,证书一般在考后3个月左右开始下发。考试合格者,由本人
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报考机构领取由国家人事部颁发的证书。
责任编辑: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