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中央银行与货币政策
一、中央银行
(一)掌握中央银行制度
由中央银行代表国家管理一国金融业,并以其为核心构成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为融资媒体的金融体制。
1. 熟悉建立中央银行制度的必要性
(1)集中货币发行权的需要
(2)代理国库和为政府筹措资金的需要
(3)管理金融业的需要
(4)国家对社会经济发展实行干预的需要
2. 了解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独占银行券的发行权是中央银行产生的第一个标志。
3. 了解中央银行独立性的起源及其发展
中央银行独立性问题的实质是如何处理中央银行和政府之间关系的问题,即中央银行对政府直接负责还是对政府相对负责的问题。
(二)掌握中央银行的职责和业务活动特征
(1)不以盈利为目的;
(2)不经营普通银行业务--只与政府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生资金往来关系;
(3)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时,中央银行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应受到其他部门或机构的行政干预和牵制。
(三)掌握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
1.货币发行业务
——发行的银行 货币发行业务是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法定的唯一的货币发行机构。
2.对银行的业务
——银行的银行 (1)集中准备金
(2)最后贷款人。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三种贷款方式:再抵押放款、商业票据的再贴现和再贷款。
(3)全国清算——中央银行主要的中间业务
3.对政府的业务
——政府的银行 (1)代理国库。国库存款是中央银行主要负债之一
(2)代理国家债券发行
(3)对国家提供信贷支持
(4)保管外汇和黄金储备
(5)制定并监督执行有关金融管理法规
(四)熟悉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
中央银行的资产
贴现及放款、政府债券和财政借款、外汇及黄金储备、其他资产
中央银行的负债
流通中的通货、国库及公共机构存款、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存款、其他负债和资本项目
(五)中央银行组织体制下的支付清算系统
1. 熟悉中央银行支付清算系统简介
中央银行组织全国银行清算包括同城或同地区和异地两大类。同城或同地区银行的资金清算主要是通过票据交换所来进行。票据交换应收应付最后通过中央银行集中清算交换的差额。
2.掌握我国支付清算系统的总体架构
目前我国已建成以中国人民银行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为中枢,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业务系统为基础,票据支付系统、银行卡系统、证券结算系统和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为重要组成部分,行业清算组织和互联网支付服务组织业务系统为补充的支付清算网络体系。熟悉银行间支付清算的主渠道、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业务系统、证券结算系统、行业清算组织系统、互联网支付服务组织业务系统的具体内容。
二、货币政策
(一)掌握货币政策定义
(二)掌握货币政策目标
1.稳定物价;
2.经济增长;
3.充分就业;
4.平衡国际收支。
掌握我国货币政策的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的增长。
(三)货币政策工具
1.掌握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
(1)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2)再贴现
(3)公开市场业务
(1)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运用
若中央银行采取紧缩政策,提高存款准备金率
若中央银行采取放松银根政策,调低存款准备金率
缺陷
①超额存款准备金掌控在商业银行手中;
②作用力度强;
③成效较慢,时滞较长。
(2)再贴现
运用
若中央银行采取紧缩政策,提高再贴现率
若中央银行采取放松银根政策,调低再贴现率
特点
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工具相比,再贴现工具的弹性相对要大一些、作用力度相对要缓和一些。但再贴现政策的主动权却操纵在商业银行手中。
(3)公开市场业务
运用
若中央银行采取紧缩政策,卖出债券
若中央银行采取放松银根政策,买入债券
特点
比较灵活的金融调控工具。与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相比较,公开市场操作更具有弹性,更具有优越性。
2.熟悉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
(1)消费者信用控制(重要)
中央银行对不动产以外的各种耐用消费品的销售融资予以控制。
(2)证券市场信用控制
(3)优惠利率
(4)预缴进口保证金
3.熟悉直接信用控制
手段
利率最高限
信用配额
流动比率
直接干预
其中规定存贷款最高利率限制,是最常使用的直接信用管制工具。
4.了解间接信用指导
中央银行通过道义劝告、窗口指导等办法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
(四)熟悉货币政策的中介(中间)目标
货币政策目标一经确定,中央银行按照可控性、可测性和相关性的三大原则选择中间目标。
1.利率:作为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的利率,通常是指短期的市场利率。
2.货币供应量:从1996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将货币供应量定为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
3.超额准备金或基础货币
4.通货膨胀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