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84分

2011-06-03 17:32:24 来源:精品学习网 字体放大:  


关于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数据的测算结果,经研究,现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各专业的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二、请各地按照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各科目成绩进行复核,并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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