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西经济师考试收费及票据的领取

2011-06-09 18:44:59 字体放大:  

【编者按】2011年广西经济师考试报考人员应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人78元。报名费10元、考试费42元留给各市作为报名及考试费用。

(一)收费依据

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5﹞33号文规定,报考人员应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人78元。报名费10元、考试费42元留给各市作为报名及考试费用,其余上缴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作为考试阅卷及上缴国家考试费用。

(二)发票领取

1.现场办理审核确认的考生,交完费后即可领取。

2.网上交费的考生于该考试报名缴费截止次日算起20天后,持本人身份证或者报名表到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区人事考试中心303室领取(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发票领取截止到该考试开考当天止。

3.各市报名点的领取时间及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三)上报材料

各市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务必于2011年8月30日前将试卷预订单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并与该部核准报考人数、科目数后,于8月底前上缴考试费用。考生的报名材料均由各市封存备查。

(四)上报考场数据

本次考试的考场数据要求统一使用PTMIS(通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考前规则可通过广西人事考试中心FTP服务器下载。考场数据务必于2011年9月30日前上传至FTP,并与信息部核准考生人数、考点名称、考点地址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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