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中级经济师证书遗失补发程序

2015-03-30 14:36:34 字体放大:  

浙江温州中级经济师证书遗失补发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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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中级经济师证书遗失补发程序

一、地级市以上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纸上刊登原资格证书作废声明。声明的内容包括:持证人的姓名、证书名称、专业、级别和证书编号等信息。

二、温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申请补办证书的申请者应当将以下6份材料提交到温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信息科。

1、刊登原资格证书作废声明的报纸(整版)原件一份;(将所刊登内容用红笔圈出)

2、《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一式两份;(表中必须加盖报名时的工作单位公章。)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浙江省人事厅)或当地人事部门公布的合格人员文件复印件;

4、原《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存放在本人档案内);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三张二寸免冠白底近期证件照。

四、经温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审核材料,确认受理盖章后,报送上级发证部门。

注:一、二级建造师证书遗失补发,需要证书取得时所在单位盖章,如单位变动要提供原单位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和新单位的劳动合同;单位有变更的需提供工商局变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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