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学习网为大家编辑整理,2012年内蒙古经济基础知识学习指导:财产课税,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财产课税
财产课税,是对所有以财产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
1.财产课税的特点
优点:
(1)财产税符合税收的纳税能力原则
(2)财产税收入比较稳定
(3)财产税具有收入分配的功能
(4)财产税属于直接税
缺点:
(1)税收负担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
(2)收税弹性小
(3)在经济还不发达时期,课征财产税在一定程度上对资本的形成可能带来阻挠。
2.熟悉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和税率
(1)房产税的纳税人包括房屋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和使用人。城市房地产税的纳税人是产权所有人。
(2)房产税的计税方法有两种在:一是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以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二是出租的房产,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城市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两种。房产税的税率分为两种。城市房产税的税率也分为两种。
【例题1】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
A.计税余值B.房产原值
C.房产租金D.房产数量
E.房产现值
【答案】AC
3.熟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计税依据和税额
【例题2】以下属于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有()。(2004年真题)
A.设在农村的外商投资企业
B.设在矿区的国有企业
C.设在市区的外国企业
D.设在建制镇的股份制企业
E.设在县城的集体企业
【答案】BDE
【解析】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的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等。但是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所以AC两项不属于它的纳税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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