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知识辅导:违约责任

2012-12-04 10:13:37 字体放大:  

精品学习网小编为考生搜集整理了:2013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知识辅导:违约责任等信息,祝愿广大考生取得满意的成绩。

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

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法律责任。

(二)违约责任的构成条件

1.违约行为

违约行为是构成违约责任的首要条件。违约行为可以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

(1)预期违约 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期限届满前的违约行为,预期违约是一种毁约行为。预期违约包括明示的预期违约和默示的预期违约两种。

(2)实际违约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发生的违约

2.主观过错

在违约责任的构成方面,我国实行的是严格责任。

(三)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主要包括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和违约损害赔偿等。损害赔偿的范围原则上以当事人的实际损失为限。

(四)违约免责事由

1.不可抗力

(1)只有不可抗力影响到合同的履行时才可免责。

(2)只有不可抗力发生在合同履行期内,才能构成免责事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受害人的过错——受害人对违约行为或违约损害后果的发生或扩大存在过错。

3.免责条款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注册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