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经济师中级经济串讲:财政集中度与宏观税负

2012-12-04 15:24:30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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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三、财政集中度与宏观税负

财政集中度,通俗地称为宏观税负,是指国家通过各种形式,从国民经济收支环流中截取并运用的资金占国民经济总量的比重。

考点四:税收的特征

特征 内容

强制性 政府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直接凭借政治权力,通过法律形式对社会产品实行强制征收。

无偿性 是税收本质的体现,是区分税收收入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征。

固定性 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税基及税率等要素。

考点五:税制要素

税制要素 重点内容

纳税人 1、 纳税人,即纳税主体,是指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 负税人是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3、 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课税对象 1、 课税对象,即征税课体,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课税对象是不同税种间相互区别的主要标志,它规定了政府可以对什么征税。 2、 税源即税收的经济来源或最终出处。税源总是以收入的形式存在的。 3、 税目即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是对课税对象的具体划分,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 4、 计税依据(或课税标准)是指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它规定了如何确定和度量课税对象,以便计算税基。

税率 1、 税率,是指税法规定的应征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征税额的标准,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税率的高低,体现着征税的深度。 2、 税率分类 (1) 比例税率:指对于同一征税对象,不论其数量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的一种税率制度。主要特点是税率不随征税对象数量的变动而变动。 (2) 定额税率(固定税额):是指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而不是规定征收比例的一种税率制度。 (3)累进(退)税率。 ①全额累进税率 ②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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