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预习合同法预习技巧:合同法的概念、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2012-08-21 15:06:56 字体放大:  

 

精品学习网为大家编辑整理,2012年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预习合同法预习技巧:合同法的概念、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1.熟悉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合同法有形式意义上的合同法和实质意义上的合同法之分。形式意义上的合同法是指以法律的形式所表现的合同法;实质意义上的合同法是所有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但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不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畴(注意)。

例题1:下列各项中,不受合同法调整的是()。

A.委托合同B.保管合同

C.收养合同D.借款合同

答案:C

解析: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不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畴。

2.掌握合同法的各项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意思自治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合法性原则

例题2:下列各项中,属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的有()。(2006年真题)

A.平等原则B.意思自治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D.正当程序原则

E.全面履行原则

答案:ABC

以上是,2012年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预习合同法预习技巧:合同法的概念、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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