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介绍

2011-05-15 17:01:37 来源:财考网 字体放大: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1993年1月,人事部下发了《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专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更多财会考试资讯尽在http://caikuai.kaoshibaike.com/)实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1月初。原则上只在地级以上城市设置考场,必要时可在县设置考场。

考试科目设置

初级和中级均为2 个科目。具体是:

初级:《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中级:《经济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初、中级《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均分为工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游经济、建筑经济15个专业。

计划参加2011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参考以上信息进行复习,准备考试。
 

<--注册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