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工商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

2013-09-13 13:08:14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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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

(一)董事会的组成及董事的任职资格

1、成员组成:3-----13人,国企中需要有职工代表

2、任职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②因贪污、受贿、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未满5年,或者因犯罪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未满5年

③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破产清算之日起未逾3年

④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为满3年

⑤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偿还的

(二)董事的任期与义务

1、任期: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每届不得超过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2、义务:遵守章程,执行业务,忠诚,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商业交易,不得利用职务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贿赂,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不得以公司名义为本人、股东和个人提供债务担保

(三)董事会的性质及职权

1、性质:董事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机构和决策机构,是对内执行公司业务、对股东会负责,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机构。

2、职权:

①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②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③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④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⑤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⑥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⑦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⑧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⑨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⑩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1、会议主持:一般是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推荐的一名董事

2、会议类型: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和临时会议(必要时)

3、会议表决:一人一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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