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下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会[2012]1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州2012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2年下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2012年5月28日至6月3日(符合免试两科条件的考生上传证明材料时间为2012年5月28日至6月1日),考生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电子彩照,照片格式必须为jpg比例为210像素(高)*150像素(宽),小于20kb,考生考试合格后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所用相片必须与本次上传电子彩照一致,否则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各县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按此规定安排指导本地考生报考。
二、考试科目
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我省2012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定为以下科目: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会计基础;
3、初级会计电算化。
已经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两科,只需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上述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三、考试时间 :2012年下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统一安排在2012年9月8日至21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四、报名方式 :2012年下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订购考试辅导资料、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不接受现场报名缴费,考生在缴费前需开通网上银行,中央和省直在州各单位以及省、部属在州各大、中专院校考生应选择湘西自治州州本级报名点进行报名、缴费等工作。
考生必须在2012年9月1日至7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若考生遗失准考证,可在报考所在地考试前补充打印。有关考场设置及座位等具体信息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证书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各类型考生必须一次性通过全部应考科目,方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编排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因与其他考试相冲突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不得调整考试时间和地点。
3、考生考试合格后,应按规定登录湖南会计人员网上服务窗口(网上办事大厅),填写好个人申报资料,并持与报名时上传电子彩照一致的相片和相关有效证件到报考的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4、2012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不安排补考,应提醒广大考生注意提前熟悉考试软件。州财政局将举办各种形式的考前培训班,并备有考前模拟试题集,每科22元。联系电话:8224453.
5、2012年10月26日前,省财政厅向各市州下发成绩数据并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
6、2012年11月9日起,各县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开始证书发放及注册工作。不能按时办理的,应向考生说明情况,颁发证书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不得强加任何附加条件。各县市财政局应严格执行考试的各项规程,精心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2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