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2012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2-05-30 11:31:13 字体放大:  

关于2012年下半年全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中央和省在娄底各有关单位,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5年财政部第26号部长令)、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16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下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会〔2012〕12号)精神,现将我市2012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2年下半年我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2012年5月28日至6月3日(符合免试两科条件的考生上传证明材料时间为2012年5月28日至6月1日),考生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电子彩照,照片格式必须为jpg,比例为210像素(高)*150像素(宽),小于20kb.考生考试合格后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所用相片必须与本次上传电子彩照一致,否则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科目

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我省2012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定为以下科目:(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2)会计基础;(3)初级会计电算化。

已经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两科,只需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上述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四、考试时间

2012年下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统一安排在2012年9月8—21日进行,我市具体考试时间以考生本人的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三科全部采用无纸化考试形式,并且三科连续考试。考试全部由我局统一组织,各县市区仍不设考场。

五、报名方式

2012年下半年我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订购考试辅导资料、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缴费。考生应登录湖南财政网(http://www.hnczt.gov.cn)进行报名、缴费、订购考试辅导资料和打印准考证(考生在缴费前需开通网上银行)。

考生必须在2012年9月1—7日登录原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若考生遗失准考证,可在考试前到原报考市、县(市区)财政局补充打印。有关考场设置及座位等具体信息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1、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各类型考生必须一次性通过全部应考科目,方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编排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因与其他考试相冲突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不得调整考试时间和地点。

3、考生考试合格后,应按规定登录湖南会计人员网上服务窗口(网上办事大厅),填写好个人申报资料,并持与报名时上传电子彩照一致的相片和相关有效证件到报考的市、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科(股)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4、2012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不安排补考,广大考生应提前熟悉考试软件。

5、2012年下半年仍采用2012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学习丛书》,请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自行选订。

七、报名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湘价费〔2011〕151号文件规定,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65元,三科共195元。考生如需要开具收款收据者,请持本人身份证件、缴费凭证并提供网上报名序号,在报名期间内到当地市、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科(股)开具收据。

各县市区财政局应严格执行考试的各项规程,精心做好考试报名工作,确保我市2012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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