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2〕1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方式及准考证打印时间
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9月份-10月中旬,每场考试两小时(珠算20分钟)具体见准考证,机考(算盘),8月15日开始在网上打印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0月下旬—12月份,每场考试90分钟具体见准考证,机考,10月1日开始在网上打印
会计基础,10月下旬—12月份,每场考试90分钟具体见准考证,机考,10月1日开始在网上打印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全市集中考试,各(县)区不设考点;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除涟水县、盱眙县、淮安区三个县(区)由所在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组织考试外,其他人员仍然由市级组织考试;珠算考试由市珠算协会统一组织。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免试条件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以上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四、报名办法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6月1日-7月11日期间,登录淮安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huaian.gov.cn/),进入“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专栏,按照网上报考流程及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表,选择报名确认点,牢记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打印出考试报名信息表,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
(二)现场确认
网络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必须于2012年7月12日-7月21日期间(节假日不休),携带以下资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并缴纳考试费用,逾期不候。
1、考试报名信息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必须为第二代身份证);
3、符合免试条件的,还需携带本人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确认工作时间:市直报名点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其他报名点工作时间由各县(区)自行确定。考生于8月中旬后,直接登录淮安市财政局网站,进入“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专栏,自行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五、收费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费为每科50元/人(苏价费函[2011]47号),珠算考试费为15元/人。
六、考试成绩
报考人员可登录淮安市财政局网站查询考试成绩(时间另行通知)。参加三门科目考试的人员,其三门科目的成绩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合格,才能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其报考科目成绩合格,才能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所有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手续。
七、其他事项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和培训机构,考生可自主选择教材和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