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2]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我市2012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科目
(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机考);
(二)会计基础(机考);
(三)初级会计电算化(机考)或者珠算(五级)。
三、免试条件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所称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四、报名办法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6月1日-7月11日期间,登录镇江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zhenjiang.gov.cn),进入“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专栏,按照网上报考流程及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表,选择报名确认点,牢记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打印出考试报名信息表并签字,以便到报名确认点予以确认。
(二)现场确认
网络报名成功后,市区在校生凭学生证可以在6月25至6月29日期间提前确认,现场确认地点:镇江市会计服务中心。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在7月3日至7月20日之间(双休日休息,其中7月14、15日不休息),携带以下资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并缴纳考试费用,逾期失效。
1、考试报名信息表;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3、符合免试条件的,还需携带本人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打印准考证
现场确认完成后,考生于9月21日—10月10日直接登录镇江市财政局网站,进入“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专栏,自行打印《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科目考试的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
《初级会计电算化》和《珠算》考试的准考证另行通知领取,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
六、考点及考场安排
(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全市集中考试,各辖(市)区不设考点。
1、考试地点:镇江市财会干部学校(镇江市京口路98号),考场安排由计算机程序自动进行确定。
2、考试时间:2012年考试将于10月中下旬起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二)《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按属地原则,各辖(市)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分别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珠算》考试由珠算协会统一组织。
七、收费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报名考试费为各50元/门,《珠算》报名考试费为30元/人。
八、其他事项
参考教材由考生自愿征订购买,市区考生如需购买教材,6月初起可到镇江市会计服务中心购买。
市区如需参加培训的考生即日起可到镇江市会计服务中心报名参加培训。
九、考试成绩查询
参加三门科目考试的人员,其三门科目的成绩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合格,才能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其报考科目成绩合格,才能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
考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镇江市财政局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此网站为镇江市从业资格考试唯一官方指定报名网站,有关2012年镇江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相关信息也在此网站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