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会计上岗证《财经法规》冲刺试题(判断)

2013-09-10 11:56:59 字体放大:  

【摘要】如期而至的会计从业考试,困扰着各位考生,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整理2013年福建会计上岗证《财经法规》冲刺试题(判断)供考生参考,希望考生开心学习,美梦成真!!

判断题(本题型共15题,认为正确的,在题后的括号内写“√”,认为错误的,在题后的括号内写“×”,不答、错答不得分也不扣分。每小题1分,本题共15分)

1.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付款人提出拒绝付款时,必须填写“拒绝付款理由书”并签章。( )

2.对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进行更改的票据,为无效票据。( )

3.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均有权依法制定货币政策。( )

4.原始凭证按来源的不同,可分为具有固定格式的原始凭证和单位内部印制的无统一格式的原始凭证。( )

5.《企业会计准则》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 )

6.在进行会计工作交接时,若移交人因病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可委托他人移交,受托人应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

7.财政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 )

8.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 )

9.会计工作交接后,接管人员应另立账簿进行登记以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 )

10.法律规范组成部分中的处理是指规定的人们在违反法律规范时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

11.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

12.行政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

13.存款人虽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但因其被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所以可以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

14.大学毕业并担任助理会计师职务3年,有资格担任会计师。( )

15.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单位负责人。( )

判断题

1.√ 【解析】付款人提出拒绝付款时,必须填写“拒绝付款理由书”并签章,注明拒绝付款理由。

2.√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对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进行更改的票据,为无效票据。

3.×【解析】人民银行有权制定货币政策,而商业银行无权制定。

4.×【解析】原始凭证按格式是否一致,可分为具有固定格式的原始凭证和单位内部印制的无统一格式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按来源不同,可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 5.×【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

6.×【解析】委托人应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7.√ 【解析】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有监督的责任。

8.√ 【解析】略。

9.×【解析】会计工作交接后,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

10.×【解析】法律规范组成部分中的制裁是指规定的人们在违反法律规范时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11.√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12.×【解析】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13.×【解析】存款人尚未清查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14.×【解析】大学毕业并担任助理会计师职务4年以上,才有资格担任会计师。

15.×【解析】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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