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会计上岗证考试《财经法规》练习题(案例分析)

2013-09-10 11:58:50 字体放大:  

【摘要】面对即将到来的会计从业考试,精品学习网为考生整理了2013年福建会计上岗证考试《财经法规》练习题(案例分析),希望考生如虎添翼,成绩更上一层楼!!

简答题(本题型共3题,每小题5分,本题共15分)

1.简述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

2.会计李某在单位负责人的授意下私设会计账簿,且情节严重,被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于李某身体瘦弱,又没有其他专长,生活困难,欲重新从事会计工作。李某若要重新从事会计工作,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3.简述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案例分析题(本题型共1题,每小题15分,本题共15分)

某市财政部门对某合伙企业进行会计监督时遇到以下情况:

(1)该合伙企业经营规模不大,总共只有8位员工,没有建立完整的账项记录。企业方认为合伙企业无独立企业法人地位,每位合伙人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可以不用建账。

(2)该合伙企业中没有国有资产投入,企业认为无须接受国家监督,财政部门的检查属于政府对合伙企业正常经营的不当干预。

(3)财政部门要求该企业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企业考虑自身人员结构条件,提出委托某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4)企业拟委托的某中介机构系从事投资咨询业务的,只有1名会计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5)企业要求代理记账机构派人常驻企业,管理货币资金,进行会计核算,并负责对外提供会计报告和纳税资料。

要求:请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情况逐项作出分析。

简答题

1.(1)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2)会计工作岗位可设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面的登记工作;

(3)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有计划地进行轮岗;(4)要建立岗位责任制。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李某欲重新从事会计工作,应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满5年后,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过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才能重新从事会计工作。

3.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有:

(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2)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4)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案例分析题

(1)该说法是错误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各单位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2)该说法是错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部门的职责权限,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行为、会计资料进行监督;必须加强对各单位会计行为的国家监督。在会计工作的国家监督中,财政部门有权进行普遍监督。

(3)企业提出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是合法的。

(4)聘请不具备代理记账许可证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代理记账机构必须经批准设立的、取得财政部门核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等合法条件才能从事代理记账。

(5)企业要求代理记账机构派常驻企业管理货币资金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的,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及时提供真实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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