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租赁)确认的租赁收入。
二、本科目可按租赁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确认的租赁收入,借记“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取得或有租金,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