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技巧:应交消费税的核算

2012-10-11 13:51:28 字体放大:  

本文主要为考生讲解“应交消费税的核算”,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希望对参加会计从业的考生有所帮助!

消费税是对税法所列消费品如烟、酒、化妆品、小汽车等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消费税以消费品的销售收入或产品数量为计算依据,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方法。

在会计核算时,企业交纳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企业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期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品的售价为12 000元(不含增值税),产品成本为8 000元,该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产品已发出,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款项尚未收到。企业账务处理如下:

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12 000×17%=2 040(元)

应交的消费税:12 000×10%=1 200(元)

销售应税消费品时:

借:应收账款 14 04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040

计提消费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 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 200

交纳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 200

贷:银行存款 1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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