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为广大考生提供“辽宁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希望对参加辽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
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不含大连)、绥中县、昌图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函〔2013〕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实施。
一、要提高对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实施工作方案,包括宣传、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内容,提供经费保障,确保《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宣传到位、培训到位、执行到位。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尽快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传达到事业单位,同时发挥自身优势,注重宣传实效,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修订的背景、原则、意义和重大变化,为其贯彻实施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统筹规划,详细制定培训工作计划,精心安排培训时间,同时将培训内容纳入2013年度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力争尽快组织完成对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的系统培训,确保培训工作无死角,为《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四、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精髓,积极建立服务平台或沟通渠道,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及时帮助解决各单位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扎实做好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会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方面的指导工作,确保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
五、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力量对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调研,对检查或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省财政厅(会计处)报告。
省财政厅
201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