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会计类应届毕业生2013年会计证考试报名通知

2013-05-08 10:24:12 字体放大:  

2012年北京地区大、中专院校会计类专业迎接毕业生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定于2013年6月3日至6月21日期间举行,具体的内容安排如下:

一、报名资格

报名学生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大、中专院校会计类专业的应届毕业生。非学历教育的学生不具有报名资格。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六个专业。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各院校于5月7日至5月13日,组织并知道考生登陆http://jwks.bjcz.gov.cn/bm.html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的具体步骤详见《2012年北京地区大中专院校会计类专业应届毕业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说明》(附件1)。

三、考试报名资格及报名信息审核确认

各院校于5月14日前,安排专人完成本校考生的报名资格及报名信息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工作包括:

1、审核考试报名资格;

2、查验考生身份证(军人证、护照)原件;

3、收取考生《报名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4、核对《报名表》上的信息是否与网上的信息一致;

5、确认考生符合报名资格、报名信息无误后,在报名管理系统中点击【审核通过】。

四、上报材料

各院校于2013年5月14日至5月15日(9:00-17:00),将《考生花名册》(式样,附件2)加盖公章后,送交我中心。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理由的补报。

注:报名考试费标准及缴费办法另行通知。

五、打印《准考证》

2013年5月30日开始,考生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jwks.bjcz.gov.cn/dy.html

六、工作要求

1、各院校必须认真组织、指导学生进行网上报名,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报名工作。

2、各院校必须安排专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认真核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保考生填报信息真实准确,防止错报漏报。院校须对考生报名资格不符、报名信息有误,以及漏报、错报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3、各院校不得接收非本校人员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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