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北京会计从业考试《电算化》讲义3.4:会计数据输出功能要求

2012-09-26 10:05:00 字体放大:  

本文主要为考生提供“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电算化》讲义”,希望通过考前的日积月累,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顺利取得会计证书!

会计数据输出功能的基本要求

本节要点:

会计软件应具有对机内会计数据进行查询的功能

会计软件应提供对机内会计数据的打印输出功能

会计核算软件输出数据的其他要求

主要内容:

会计数据输出包括屏幕查询输出、打印输出、通过软盘输出和利用网络传输输出等几种形式

查询和打印则是会计数据输出的最基本形式

一、会计软件应具有对机内会计数据进行查询的功能

二、会计软件应提供对机内会计数据的打印输出功能

会计软件应当提供机内记账凭证、机内原始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打印输出功能

4.在机内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直接登账依据完全相同的情况下,总分类账可以用总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的余额对照表替代

6.对于业务量较少的账户,会计核算软件可以提供会计账薄的满页打印输出功能。

三、会计核算软件输出数据的其他要求

1.根据机内会计凭证和据以登记的相应账簿生成的各种机内会计报表数据,会计核算软件不能提供直接修改功能

2.会计年度终了进行结账时,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提供在数据磁带、可装卸硬磁盘或者软磁盘等存储介质上的强制备份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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