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13年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考点: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2013-03-12 21:39:16 字体放大:  

本文主要为考生整理了“2013年辽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电算化》知识点”,希望对参加辽宁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预祝大家顺利通过此次考试。

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会计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