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13年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考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2013-03-13 20:40:06 字体放大:  

本文主要为考生整理了“2013年辽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电算化》知识点”,希望对参加辽宁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预祝大家顺利通过此次考试。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概念和特点

1.持证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为不断提高和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持续地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组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活动。

2.持证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主要有: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

(1)针对性。即针对不同对象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解决实际问题。

(2)适应性。即联系实际工作需要,学以致用。

(3)灵活性。即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方法、形式等方面具有灵活性。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

接受培训主要包括:

1.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组织的培训及批准的培训单位组织的培训;

2.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

3.正在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专业学历教育

4.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形式。

自学的形式多种多样,如参加普通高等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等。

(三)持证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

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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