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13年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考点:原始凭证的错误更正

2013-03-13 20:48:35 字体放大:  

本文主要为考生整理了“2013年辽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电算化》知识点”,希望对参加辽宁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预祝大家顺利通过此次考试。

原始凭证的错误更正:

1.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内容均不得涂改,随意涂改的原始凭证即为无效凭证。

2.原始凭证记载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工作必须有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不包括金额更正)。

3.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不得更正,只能有原始凭证出具单位重新开具。

4.原始凭证出具单位应当依法开具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对填制有误的原始凭证负有更正或重开的义务,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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