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13年会计从业考试《会计j基础》考点:会计的基本职能

2013-03-13 20:55:56 字体放大:  

本文主要为考生整理了“2013年辽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j基础》知识点”,希望对参加辽宁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预祝大家顺利通过此次考试。

会计的基本职能

1.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是指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通过确认、记录、计算、报告等环节,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记账、算账、报账,为各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的功能。其中,记账是指对特定对象的经济活动采取一定的记账方法,在账簿中登记;算账是指在记账的基础上,对企业单位一定时期的收入、费用(成本)、利润和一定日期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计算(行政、事业单位是对一定时期的收入、结余和一定日期的资产、负债、净资产进行计算);报账是指在算账的基础上,对企业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行政事业单位是对其经费收入、经费支出、经费结余及其财务状况),以会计报表的形式向有关方面报告。

(三)权贡发生制

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权责发生制基础要求,凡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利润表。例如,甲企业已经售出货物,款项未收到,此时按照权责发生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四)收付实现制

收付实现制要求,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目前,我国行政单位会计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会计除经营业务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以外,其他大部分业务也采用收付实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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