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13年会计从业考试《会计j基础》考点:盈余公积的核算

2013-03-13 21:19:18 字体放大:  

本文主要为考生整理了“2013年辽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j基础》知识点”,希望对参加辽宁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预祝大家顺利通过此次考试。

盈余公积的核算

1.盈余公积的提取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企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但此项公积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培根固基,抵消物价变动的影响以及弥补亏损等。

企业应设置“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科目,反映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与使用。

[例4-78]某公司2008年度的净利润为8 000 000元,由于公司的盈余公积尚未达到注册资本的50%,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应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假设以前年度无未弥补亏损,则应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为800 000元(8 000 000×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800 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800 000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例4-79]某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从本年度净利润中提取2 000 000元的任意盈余公积。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2 000 000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2 000 000

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对留存收益总额和所有者权益均无影响。通过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减少了当期可供分配的利润,其目的在于保持财力以应付特殊情况。如果企业估计将来有足够的现金流入,也可以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2.盈余公积的使用

企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弥补亏损

企业发生亏损,应由企业自行弥补。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一是用以后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二是用以后年度的税后利润即净利润弥补;三是用盈余公积金弥补。

[例4-80]某企业经研究决定用法定盈余公积金500 000元和任意盈余公积金300 000元弥补亏损。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500 000

——任意盈余公积   300 000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800 000

(2)转增资本

为了满足扩大再生产对资本的需求,经股东大会决议,企业可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例4-81]某企业经研究决定用法定盈余公积300 000元和任意盈余公积200 000元转增资本。相关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300 000

——任意盈余公积  200 000

贷:实收资本          5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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