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为考生整理了“2013年辽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j基础》知识点”,希望对参加辽宁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预祝大家顺利通过此次考试。
盈余公积的核算
1.盈余公积的提取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企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但此项公积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培根固基,抵消物价变动的影响以及弥补亏损等。
企业应设置“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科目,反映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与使用。
[例4-78]某公司2008年度的净利润为8 000 000元,由于公司的盈余公积尚未达到注册资本的50%,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应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假设以前年度无未弥补亏损,则应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为800 000元(8 000 000×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800 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800 000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例4-79]某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从本年度净利润中提取2 000 000元的任意盈余公积。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2 000 000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2 000 000
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对留存收益总额和所有者权益均无影响。通过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减少了当期可供分配的利润,其目的在于保持财力以应付特殊情况。如果企业估计将来有足够的现金流入,也可以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2.盈余公积的使用
企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弥补亏损
企业发生亏损,应由企业自行弥补。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一是用以后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二是用以后年度的税后利润即净利润弥补;三是用盈余公积金弥补。
[例4-80]某企业经研究决定用法定盈余公积金500 000元和任意盈余公积金300 000元弥补亏损。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500 000
——任意盈余公积 300 000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800 000
(2)转增资本
为了满足扩大再生产对资本的需求,经股东大会决议,企业可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例4-81]某企业经研究决定用法定盈余公积300 000元和任意盈余公积200 000元转增资本。相关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300 000
——任意盈余公积 200 000
贷:实收资本 500 000